地方政府為執行災害防救業務所設立的常設單位,負責災害預防、整備、應變與復原各階段的業務規劃與執行,亦為災害應變中心啟動時的核心運作單位之一。
針對特定行政區域(如縣市、鄉鎮、市區)所制定之災防計畫,內容包括災害風險盤點、災種想定、通報流程、應變作業與災後復原安排,作為地方防救災指導性文件。
指個人、群體、設施或系統面對災害衝擊時,受損的可能性與程度,常受社會經濟狀況、健康、年齡、基礎設施條件與應變能力影響。
社區、組織或系統在災害來臨前能夠準備、面對災害時能夠承受、災後能夠迅速恢復與調適的能力,包含預防、減災、適應與轉型等面向。
災害或緊急事件發生後,機關或組織為確保關鍵業務不中斷或能迅速恢復所制訂的計畫,內容包含人力調度、通訊備援、替代辦公地點、資料備援等項目。
災害期間供受災民眾短期暫時安置之場所,需具備安全、通風、照明、衛浴與糧食等基本生活機能,並設有管理人員與登記制度。
經地方政府或認證機構培訓合格的防災志工,具備基礎災害知識、應變技能與協助社區進行防災準備與避難引導的能力,常為社區防災編組成員之一。
多部門、跨單位共同協作處理災害應變的組織或場所,通常在大型災害中扮演統合指揮、資源整合與情報共享的關鍵平台,亦可設於縣市或區域層級。
在災害情境下,因年齡、身體狀況、語言、社會支持等因素,較難自助或需要協助的群體,例如高齡者、嬰幼兒、身心障礙者、外籍人士等。
多個相鄰行政區基於地理或功能共同性,建立跨區域防災合作機制,進行資訊共享、資源支援、聯合演練與災時互助,提高整體應變能力。
具備自主防災能力的社區,能在災害發生前進行風險盤點、居民訓練、資源準備,災中能互助應變,災後快速恢復日常生活,通常具備完整防災編組與演練經驗。
指影響範圍廣泛、人命與財產損失重大,且超出地方政府單位單獨應對能力的災害,須動用中央資源、軍隊或跨縣市聯防機制應變,如大地震、強烈颱風、嚴重水災等。
以實際人員、裝備、場域進行的災害模擬演練,模擬災害發生的全流程,包括通報、撤離、設站、救援與收容等,檢驗整體防災系統的即時應變能力。
以模擬情境方式於室內進行,不實際出動人員或設備,而是針對指揮、決策與協調程序進行演練與討論,主要目的為檢視計畫可行性與指揮決策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