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協調與聯防面
📂【七、協調與聯防面】
Q25:如何建立跨鄉鎮聯防支援機制?
A: 建議與鄰近鄉鎮簽訂「災時互助協議」,災前演練聯動、災中共同調度人力物資、災後資源共享(如大型機具調用)。
Q26:災時如何有效與電力、自來水、電信單位協調?
A: 建立災時聯絡人名冊,定期辦理聯繫會議或跨域模擬演練,明確各單位權責與支援範圍。
Q27:警察與消防部門在災中如何協作?
A: 消防負責救災與災情判斷、警察負責交通疏導與秩序維護,災時由公所統一協調任務分派。
Q28:是否應整合公所與社區防災組織的運作機制?
A: 是,建議由公所災防專責作為總指揮,社區編組納入官方體系,由村里辦理演練與日常資料更新,雙向整合提升應變效率。